一、、、根基情况
地块名称:::中心区03-26地块(原03-26、、、03-27归并地块)。
地块编码:::44030643990633。
地块/调查面积:::9883平方米。
地理地位:::丽江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金科路与罗田路交汇处南侧。
地皮权属:::国有未出让地。
地皮利用近况:::一时建设用房。
将来规划:::贸易用地+二类居住用地(R2)。
调查单元:::3044am永利。
快筛单元:::丽江市3044am永利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调查功夫::: 2022年5月——2022年6月。
调查布景/缘由:::凭据市生态环境局宝安治理局关于本地块泥土环境质量核查情况(附件1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壤传染防治法》(2019 年 1 月1 日起执行)第五十九条第二款,“用处调换为住宅、、、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调换前该当依照划定进行泥土传染情况调查”要求,该地块拟由贸易用地用处调换为贸易用地+二类居住用地,故需按要求发展泥土传染情况初措施查。因而,为查明地块泥土环境质量,保险后续开发建设人居环境安全,美满有关用地手续,我司受丽江市新安街道地皮整备事务中心委托,特组织发展本次泥土传染情况初措施查工作。
二、、、第一阶段调查
通过现场踏勘、、、人员访谈、、、资料网络和现场快筛验证等多种第一阶段调查可知,本项目地块及周围50m区域重要为住宅、、、学堂::空位,当前和汗青上均无可能的或潜在的传染源,未曾涉及泥土传染重点监管单元,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,也无工业企业出产活动,无固废、、、危险化学品、、、生涯垃圾等堆存,现场无可疑传染痕迹,未曾产生环境传染变乱和突发环境事务,地块的泥土传染情况能够接受,场地不属于传染地块,不必要发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。
三、、、初措施查结论
凭据第一阶段调查了局可知,本项目场地不属于传染地块。从泥土环境质量的角度,本项目地块用处调换为贸易用地+二类居住用地(R2)是可行的。
四、、、建议
地块在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,应严格落实各项传染防治措施,如发现现场泥土色彩异!!、、、异常气味或垃圾填埋的,应立即终场施工,并实时向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,严防二次传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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